2007年12月26日上午,在吉林大安市参加完集团吉林大岗子风电场一期项目并网发电暨二期项目开工仪式后,集团公司贺禹总经理一行冒着严寒、不辞辛劳迅速赶赴相距300多公里的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并于下午五点半在长春市与吉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发吉林省电源项目框架协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曹家兴和贺禹总经理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协议约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将积极支持集团在吉林省开发建设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集团将按照吉林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吉林省核电、风电等电源项目的前期工作与工程建设。双方将共同争取国家在核电、风电规划和项目审批上对吉林省的支持。
自2005年起,集团与吉林省开始在风电领域展开合作。2007年5月,集团首个风电项目吉林大岗子风电一期工程开工,并于近日顺利实现并网发电,二期工程已实现开工。同时,集团已与吉林省各地区签署了超过280万千瓦的风电开发协议,在通榆、镇赉、洮南、农安等地区积极展开风电开发前期工作。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将在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签字仪式前,贺禹总经理与曹家兴副主任就双方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进行了友好会谈,贺总还向曹家兴副主任一行认真介绍了集团的总体情况,以及国家核电发展的情况。
晚上,吉林省副省长陈伟根会见了贺总一行。陈伟根副省长祝贺集团风电事业在吉林实现突破,表示大力支持集团在吉林省开展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并希望集团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共同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樊鹤鸣,风电公司陈遂、牛智平、董明志、李亦伦,财务公司胡焰明等参加签约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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